BOB电子竞技:【边疆时空】李一平 等 区域合作发展与国家营商环境——基于中国 - 东盟 “一带一路”共建的研究

原标题:【边疆时空】李一平 等 区域合作发展与国家营商环境——基于中国 - 东盟 “一带一路”共建的研究 李一平,厦门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南洋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历史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亚太国际关系与华侨华人研究。 本文在双向固定效应基础上采用双重差分检验“一带一路”对沿线东盟十国营商环境的影响,逐步加入控制变量,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本文首先构建2009—2018年各调查国家的平衡面板,模型1没有加入控制变量和年份效应。双重差分回归结果为,共建“一带一路”与沿线东盟十



  原标题:【边疆时空】李一平 等 区域合作发展与国家营商环境——基于中国 - 东盟 “一带一路”共建的研究

  李一平,厦门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南洋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历史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亚太国际关系与华侨华人研究。

  本文在双向固定效应基础上采用双重差分检验“一带一路”对沿线东盟十国营商环境的影响,逐步加入控制变量,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本文首先构建2009—2018年各调查国家的平衡面板,模型1没有加入控制变量和年份效应。双重差分回归结果为,共建“一带一路”与沿线东盟十国营商环境得分呈正向关系,且在1%置信水平上显著。“一带一路”建设使东盟十国营商环境得分平均上升3.343分;模型2加入了年份效应,回归系数依然显著为正,“一带一路”建设的政策效应依然存在;模型3加入了控制变量,控制了人均国民收入、总人口、外商直接投资、对外开放程度、通货膨胀水平等,双重差分回归系数在5%置信水平上显著为正,“一带一路”的共建明显提升了东盟十国营商环境。在加入控制变量后影响系数有所降低,从3.343分降为2.5097分,但R2由28.86%上升到42.77%,模型解释力度更大;考虑到各控制变量与被解释变量营商环境之间有几率存在互为因果的关系,本文进一步将所有控制变量选择滞后一期处理,后续稳健性检验及机制分析等均采用滞后一期作为基准解决方法,所得回归结果如模型4所示。从基准回归模型4中可知,“一带一路”的共建与沿线东盟十国营商环境改善有显著推动作用。“一带一路”的共建使得东盟十国营商环境得分上升大于2.4875分,且在5%置信水平上显著,R2进一步上升到44.37%。简言之,基准回归结果与理论假设相一致,“一带一路”的共建确实能够改善沿线国家营商环境。

  此外,滞后一期处理的基准模型4的各控制变量也对营商环境产生显著性影响。人均国民收入与营商环境得分呈显著负向关系。人均国民收入越低的国家或地区,其营商环境得分相比来说较高。这原因是人均国民收入较低的国家或地区需要经济的快速发展。大力引进外资是提升经济发展的重要路径,这将促使沿线国家主动改善营商环境来获得国际资本投资市场的竞争优势;外商直接投资与营商环境得分呈显著正向关系。外商直接投资越多的国家或地区,其营商环境得分相对越高。这原因是大量外商直接投资进入国内,促进了经济体对外开放程度,加强了与国际市场的联系。为稳定已有外商直接投资和进一步吸引更多投资,有理由相信经济体有驱动力积极改善营商环境;经济体的通货膨胀水平与营商环境得分呈显著负向关系。通货膨胀水映了一国或地区整体社会、政治与经济发展的稳定情况。通货膨胀水平越高意味着国家经济发展稳定性较差,其营商环境也相应较差。总体来说,控制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影响解释基本符合常识。

  上述双重差分结果无偏的前提是实验组和对照组之间满足平行趋势假设。也就是说实验组和对照组在“一带一路”共建之前有着相同变动。为了检验平行趋势假设,我们采用事件研究法来考察。如果该假设成立,在“一带一路”共建之前,东盟十国和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营商环境的变动趋势应该是一致的,“一带一路”共建对沿线东盟十国营商环境的影响只在政策推行之后才发生。平行趋势假设的检验还可以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排除双重差分中沿线国家样本的自选择问题。

  其中Reformi,t-j是一个虚拟变量,如果在年份t-j时国家i成为“一带一路”沿线。系数为政策实施第j期时“一带一路”共建对沿线东盟十国营商环境的影响。α0为政策实施当期时的影响,α-5到α-1为政策实施前1—5期的效果,α1到α3为政策实施1—3期的效果。如果α-5到α-1显著为0说明平行趋势假说成立,而α0到α3随时间的推移产生动态效应。图1显示了αj的大小及变化,横坐标代表αj的下脚标j。通过观察图2可知,“一带一路”共建之前,沿线东盟十国和非沿线国家之间的变化趋势并没有显著的差异,α-5到α-1没有呈现出显著一致的变化规律,α-5到α-1在统计上也并不显著异于0。这证明了平行趋势假设是成立的。“一带一路”沿线东盟十国和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满足双重差分的前提假设。“一带一路”共建后的几期时间内,αj从α0到α3的系数均为正值,并且α1、α2、α3的系数在统计上显著小于0,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一带一路”共建对沿线东盟十国营商环境改善有显著推动作用,而且这种正向促进作用的长期效应将越来越明显。“一带一路”共建后1—3期内沿线国家营商环境都有显著改善,且改善程度呈上升趋势。

  虽然双向固定效应的双重差分能够解决一部分内生性问题,但任旧存在样本选择性偏误,即处理组和对照组之间有根本性差异。也就是说担心“一带一路”沿线东盟十国与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本身存在很多特征差异。基准回归结果可能是这些特征差异所导致的,并不是共建“一带一路”引起的。为了消除这种质疑,减轻样本选择性偏误,本文采用PSM-DID进行稳健性检验。首先按照经济体的人均国民收入、人口规模、外商直接投资、对外开放度、通货膨胀水平、地理区域、经济阶层等特征信息进行倾向得分匹配(PSM)。并且将不匹配样本剔除,然后利用双向固定效应的双重差分法进行回归分析。具体实证结果如表4所示。从PSM-DID回归结果可知,“一带一路”的共建仍然对沿线东盟十国营商环境有显著推动作用,使东盟营商环境均值上升2.3386分,且在5%置信水平上显著。这肯定了上述基准回归的准确性。

  考虑到将2015年《愿景与行动》正式推行作为实验的时间节点可能是随机的,即双重差分回归结果为的正向关系是系统中处理组与对照组本身就具有的特性,与时间节点的设定无关,时间节点随意设定都不会影响回归结果本有的关系。为了消除该逻辑的质疑,本文对时间节点进行安慰剂检验。具体方式是将“一带一路”共建时间节点设置成其他年份。如果共建“一带一路”时间节点变化后,回归结果依然显著为正向联系,那就说明是系统生成了想要的结果,而非“一带一路”共建与沿线国家营商环境内在的本质联系;如果节点变化后的回归结果不显著,那就从反面佐证了2015年“一带一路”共建是非随机的,“一带一路”共建确实是促进沿线国家营商环境改善的主要的因素。具体时间节点的变化设定,本文分别将官方正式共建“一带一路”的年份假设为2011年和2013年,然后重复基准回归步骤。从表4可知,将时间节点调整为2011年和2013年,“一带一路”共建与沿线东盟十国营商环境得分在统计水平上没有显著联系。反向印证了时间节点的非随机性及基准回归的稳健性。

  同样,双重差分处理组的设定也可能是随机的,即回归结果的正向联系是系统根据人为意愿自动生成的,与处理组的设定无关,处理组随意设定都不可能影响到回归的显著性。为了消除该逻辑的质疑,本文进一步对处理组设定进行安慰剂检验。采用与时间节点安慰剂检验相同的解决方法。假设东盟十国不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而从原对照组中选择部分经济体作为沿线国家处理,重复采用基准双重差分回归。如果结果依然显著为正向关系,则说明系统是人为所能操作的,处理组设定是随机的,而非“一带一路”共建与沿线国家营商环境内在的本质联系;如果结果与基准回归结果不一致,则可以从反面佐证沿线国家设定具有非随机性,“一带一路”倡议的确能够改善沿线国家营商环境。具体处理组的变化设定,本文将与东盟十国同属一个地理区域的其他亚太国家作为处理组,然后重复基准回归步骤,具体结果如表4所示。从表4可知,将处理组调整后,“一带一路”共建与沿线东盟十国营商环境得分之间呈现5%置信水平上的负向关系(根本原因是将东盟十国归为控制后,拉动了“一带一路”共建后控制组整体营商环境水平),并没再次出现与基准回归相一致的结果。这反向印证了处理组设定的非随机性及基准回归的稳健性。

  营商环境排名基于六个二级指标计算而来,这六个指标从企业经营的每个方面考察一国的营商环境。为探究共建“一带一路”具体对哪些内在指标产生显著影响,从而造成整个营商环境的改善,本文根据基准模型构建以下回归模型对其内在机制进行分析:

  其中,被解释变量INDEX是营商环境排名的二级指标,其余变量设定与模型(1)相同。本文分别对六个二级指标进行回归,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由表5可知,“一带一路”共建对沿线东盟十国在获得电力、纳税环境与办理破产三个指标上有显著推动作用;在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与登记财产指标方面没有统计水平上的显著关系(虽然系数为正相关)。具体来看,东盟国家参与“一带一路”共建取得如下成效:明显降低了其企业获得电力的手续、时间和成本,提高了获得电力方面的效率;显著改善了企业纳税环境,从纳税效率和实际税负层面改善了国家营商环境;显著简化了企业申请商业破产方面的程序和章程,提高了企业自由退出市场的便利度。总的来说,东盟十国参与“一带一路”共建有效改善企业投资效率,从进入市场到退出市场全方位给予企业便利和保障,从而促进国家营商环境的整体改善。

  “一带一路”共建直接改善了沿线东盟十国以上三个指标,进而改善国家营商环境。产生这一结果原因是“一带一路”建设侧重点与这几项指标相吻合。“一带一路”倡议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要内容。基础设施联通是实现相互连通的基石,也是“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前提和保障。中国资本在尊重相关国家主权与意愿的前提下,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力图实现亚洲区域的连接,进而建成亚欧大陆的互联互通网络。以马来西亚重启东海岸铁路计划为标志,中国对东盟国家的重大投资项目不断取得进展,为东盟国家创造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交通方面,菲律宾帕西格河桥梁建设、班乃岛跨海大桥和达沃高速公路项目、中越“三高两铁三桥”、河内轻轨二号线项目、雅万高铁、中老铁路、中泰铁路等项目陆续启动;能源合作方面,援建菲律宾赤口河灌溉项目、卡里瓦大坝、中缅油气管道等项目稳步开展;产业基建方面,中菲工业园区、中马产业园、中缅皎漂深水港、平安-菲律宾项目等不断推进。东盟国家基本的建设的完善,特别是能源合作开发,至少将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使投入资金的人在获得电力、水力等能源方面得到较大实惠。“一带一路”倡议秉承“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中国资本在尊重沿线国家主权与意愿的前提下,通过双方共同商议确定合作建设事项。纳税营商环境与资本自由留退市场则是商议重点。这促使东盟各国政府积极改善国家纳税营商环境,以此加强与中国资本及其他国际资本的联系。“一带一路”共建在开办企业与办理施工许可方面虽然有正向关系,但在统计水平上不显著。这可能是由于“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与东盟的合作大多分布在在基本的建设与能源开发方面。大型基建项目投资主要以央企和国企为主,这也显示出中国官方资本与沿线国家的合作较为密切;私人资本进入东盟国家重资产投资的现象在短期内并不显著。但是,在官方资本的引领下,沿线国家之间的民间资本流动将越来越大。

  从理论假设的机制分析不难发现,在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中国对沿线东盟各国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开发、金融支持与经贸合作等方面都加大投资力度。这为东盟十国营商环境改善带来很重要的外部冲击,进而激励东盟各国改善营商环境,以此吸引更加多国际资本进入。这种激励意愿越强的国家,其改善营商环境的驱动力也更明显。为了验证这一观点,本文以“一带一路”共建过程中,沿线国家与中国经贸合作规模作为衡量影响程度的代理指标,并将其与“一带一路”共建作为交互项,研究沿线东盟各国营商环境改善产生的异质性影响。本文分别选取中国在东盟各国承包工程合同数量、承包工程合同总额以及进出口贸易总额作为“一带一路”共建的强度,并与“一带一路”共建作为交互项,具体回归结果如表6所示。该三指标分别来源于2009—2017年《中国贸易外经统计年鉴》和商务部官网数据。从表6可知,“一带一路”共建与承包工程合同数、承包工程合同总额及进出口贸易总额的交互项显著为正,且均在1%置信水平上显著。这说明与中国经贸合作越紧密的国家,“一带一路”共建对其营商环境的改善程度越大。即“一带一路”共建强度和规模越大,合作国的营商环境水平提升越大。简言之,异质性影响的分析结果肯定了本文理论假设2的观点。

  【注】文章原载于《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6期。为方便手机阅读,注释及参考文献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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