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电子竞技:高层“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背后暗含一条发展逻辑

【导读】2023年7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等部门联合发布《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其中首条提出“公平准入”概念,指出:在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中,选取具有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形成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点项目清单。这一举措,一方面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更多经营空间,一方面则为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拓展资金、人力、技术等资源。那么,重大工程对经济有怎样的影响?其设立又应注意些什么问题?本文通过对最早的国家重大工程——“156工程”项目的分析,展示了重大工程对经济和区域发



  【导读】2023年7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等部门联合发布《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其中首条提出“公平准入”概念,指出:在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中,选取具有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形成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点项目清单。这一举措,一方面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更多经营空间,一方面则为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拓展资金、人力、技术等资源。那么,重大工程对经济有怎样的影响?其设立又应注意些什么问题?本文通过对最早的国家重大工程——“156工程”项目的分析,展示了重大工程对经济和区域发展的长期影响。

  作者指出,“156工程”的部分项目,今天已经成长为世界五百强企业,数据分析表明:其中许多项目有力促进经济发展、提升本地经济要素聚集密度,今天依然能看到其影响力。不过,重点项目的长效影响力与地理区位高度相关,在经济快速地发展期,内陆项目对经济稳步的增长的促进效果明显低于沿海地区。

  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内陆地区,重大工程的持续发展与中央的转移支付有关,转移支付增进了经济发展的公平性,但也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牺牲了经济效率。因此,在注意到地理位置影响因素的前提下,新的重大工程如何因地制宜,成为需要尤其注意的问题。

  新中国的发展史,充足表现了在不同历史时期中国家发展的策略的适时调整,以及在发展与平衡之间的审慎抉择。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面对零星的工业公司、残缺的产业体系和畸形的工业布局,中国在苏联及东欧国家援助下实施建设了156项重大工程(以下简称“156工程”),实际总投资达到当时年度国内生产总值的近30%,成为了新中国工业的奠基石。“156工程”在后续国民经济发展的整个历程中同样占有不可忽视的历史地位,其中部分项目已成长为世界五百强企业。“156工程”也是中国首次将统筹区域发展理念付诸实践。习曾指出,“由于幅员辽阔、人口众多、资源禀赋差异大,统筹区域发展在中国从来都是一个大问题”,“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生产力布局经历过几次重大调整”,其中就包括“‘一五’时期,苏联援建的156项重大工程”。

  站在今天回望过去,在确立和实施建设七十余年后,尤其是经历了改革开放后经济全球化的洗礼,“156工程”能否对当代经济稳步的增长产生持续影响?其影响当代经济稳步的增长的条件又是什么?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既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我们理解政府实施重大投资的长期效应,又有助于政府实施重大投资时做到因地制宜。本文通过实证检验发现:(1)“156工程”在21世纪依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所在城市的经济稳步的增长;(2)“156工程”的当代影响是建立在有效提升本地经济要素集聚密度的基础之上;(3)地理区位是“156工程”长期效果的重要的条件,“156工程”在全国工业增长较快时对区位劣势(内陆)地区经济稳步的增长的促进效应表现得更强,而在全国工业增长较慢时则较弱;(4)区位劣势地区的“156工程”所在城市,在全国工业增长较慢时获得了更多的中央转移支付,但同时这些城市较低的全要素生产率却有一定的概率会降低以转移支付促进经济稳步的增长的实际效果。除了在控制变量中考虑可能会影响“156工程”空间布局的变量,本文还通过去除“156工程”中的资源型项目和改建扩建续建项目、倾向值匹配(PSM)、城市配对等一系列检验来缓解有几率存在的内生性偏误,检验根据结果得出本文结论稳健。

  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正常的看到,随时代变化和外部环境变迁,“156工程”之于经济发展的意义早已不同于新中国成立之初。当前在开放经济和规模经济下的经济集聚带来了各地区比较优势的改变,开放经济强化了到沿海距离的重要性,而规模经济则强化了到大城市距离的重要性。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在全球化的今天,地理区位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产业投资的实际效果,那么新发展格局下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就必须适应各地区的比较优势。相比于已有文献,本文的创新和贡献大多数表现在如下方面:(1)通过“156工程”,我们大家可以量化地看到不同历史时期重大投资的影响和空间差异,从一个侧面展现出新中国七十余年的区域经济发展历史;(2)本文探讨了政府的重大投资在当前对经济发展产生持续影响的条件,证实了全球化时代地理区位对于产业投资的重要性,为当前中国的区域经济格局提供了跨时空的解释,也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优化提供了依据。

  根据研究目的,本文其余部分安排如下:第二部分为文献概要;第三部分对“156工程”的确立、布局和投资等相关情况做回顾,并分析相关案例;第四部分介绍实证策略,和相关变量的选择和数据来源;第五部分通过实证检验“156工程”能否对经济发展水平带来长期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第六部分对“156工程”影响当前经济发展的条件和空间差异进行实证分析;最后是本文的结论与政策含义。

  “156工程”为新中国建立起了较为完整的基础工业和国防工业体系,使得中国第一次有了行业比较齐全的现代工业门类,奠定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并通过从苏联等国引进较为先进的技术,提升了当时中国的工业技术水平,许多门类达到了20世纪40年代中后期的国际水平。关于空间布局,考虑到新中国成立初期工业设施匮乏且70%以上分布在东部沿海狭长地带的状况,“156工程”在东北及中西部内陆地区布局了大量的工业公司,将新中国工业的地区分布由东部沿海向中西部内陆地区推进了一大步,尤其是西部地区的落后局面得到一定的改善,促进了沿海和内地经济的均衡发展。

  以今天的角度来看,“156工程”可以被视作历史上对区域经济发展格局的一次冲击,而现有文献表明历史冲击能带来持久影响。根据新经济地理学和集聚经济学相关理论,历史冲击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人口等要素在某些地区集聚,并且这种在历史优势下形成的集聚能够最终靠规模报酬递增和正反馈效应实现自我强化,由此产生锁定效应(Lock-in effect),使得这些地区的要素集聚水平在冲击结束后依然保持领先,并通过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水平进而对经济稳步的增长及其质量产生重要影响。

  在现有文献中,考察“156工程”长期影响的文献并不多见,可以说在近几年才受到学界重视,Heblich et al.、Giorcelli & Li均从不同方面出发证实了“156工程”确实存在长期影响,证明了上述理论一样能解释中国改革开放前政府投资行为所带来的长期效应。与此相关,Fan和Zou、林晨等对另一个改革开放前的重要产业投资−“三线建设”的长期影响进行了检验,发现“三线建设”在二十余年之后依然可以通过形成集聚经济来促进本地经济发展。根据上述理论和文献,我们提出第一个待检验假说:

  假说1:“156工程”可以在长期影响经济发展,这种影响是建立在“156工程”能够持续提升本地经济集聚水平的基础之上。

  虽然历史冲击具备塑造经济发展格局的能力,但却是建立在既定的地理区位条件之上。现有文献同样表明,地理区位在经济发展和要素集聚中所扮演的角色是不可忽视的,甚至具有决定性作用。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区位因素对经济的长期发展都能够施加重要影响,正是区位基础和其他集聚机制共同作用形成了经济发展的各种结果。对于自然地理特征多样化的中国而言,无论以东西还是南北来看,当前经济发展都展现出了一定的空间异质性。在全球化背景下,海运仍然是当前主要的国际贸易运输方式,中国的沿海地区凭借区位优势更深入地参与了国际贸易和分工,实现了工业的快速发展。同时,现代经济发展更一定要通过空间集聚来获得规模经济效应。从这一点来说,以备战为目的之一的“三线建设”,其“靠山、分散、隐蔽”的选址方针正是众多项目在改革开放后搬迁或消失的重要原因。

  鉴于此,研究历史上政府投资行为的长期效应一定要考虑在不同地理区位下的异质性,远离沿海或大城市意味着更少获得开放和现代经济发展的优势,而多数布局于此的“156工程”对本地经济发展的长期影响也将越来越明显,但其经济发展更易受到外部环境影响。此外,为了兼顾发展与平衡,中央政府通过向地理欠佳地区输送更多的财政转移支付,来缩小地区差距。在新冠疫情全世界大流行对中国经济造成负面冲击后,国内工业尚处于恢复阶段,内陆老工业城市由于地理区位因素无法通过增加出口来促进经济复苏,因此将更加依靠来自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虽然财政转移支付有利于缩小区域间人均GDP差距,但也可能伴随着资源空间配置的效率下降。由此我们大家可以推导出本文的第二个待检验假说:

  假说2:地理区位是“156工程”影响当前经济发展的关键条件,在工业增长较慢的时期,内陆或远离大城市的“156工程”所在城市通过获得更加多的财政转移支付来保证经济稳步的增长,但也面临着效率损失的可能。

  在待检验的两个假说中,本文更为关注“156工程”影响当代经济发展的条件,但假说1是检验假说2的前提。

  聚焦中国,想要展现历史上的政府重大投资与区域经济发展之间的联系,第一步是要我们站在历史的起点去看看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156工程”是中苏双方经过前后三次协商以及签署多项协定才最终确定下来的,并由苏联为主进行援助建设。之后经过反复多次的论证,有的项目合并,有的项目撤销,“156工程”最终实际投入施工建设的为150项。苏联对中国的援助也并非是单向的、无偿的,而是通过贸易方式在平等互利、等价交换的原则下实现的,中国为苏联提供了后者稀缺的廉价农产品、稀有矿产资源和国际通用货币等等。

  另一方面,中国在利用苏方资金、技术和设备的过程中,同样强调从自身真实的情况出发,项目不仅要在中国进行设计,还要尽可能快地消化吸收,培养中国自己的技术人员。同时,为了更好的提高建设效益,国家相关部门在1950−1955年期间进行了大量调查勘测等研究工作,并经过多次调整修订,才最后落实项目方案。后在建设过程中,又多次根据变化后的情况,及时加以调整,从而为项目的高效建设与投产奠定了基础。“156工程”虽然为中国社会主义工业化雏形注入了苏氏基因,但在具体建设过程中所遇到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却是中国自行解决的。“156工程”的确立表明中国和苏联一样,选择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战略,其特点是资本密度大、技术上的含金量高、建设周期长,需要巨额投资和大规模资本积累,除了国家基本上没有任何力量能够启动、组织。

  “156工程”的选址布局遵循了苏联生产力均衡发展理论,兼顾政治、经济、国防等要求而确定,主要出于以下四点考虑:一是改变旧中国工业生产集中于沿海的现象,促进内地的经济繁荣和城市发展;二是出于国防安全的目的,诸多建设项目,尤其是国防工业项目布置在内陆地区;三是布局接近原料产地和消费市场,同时充分的利用城市原有工业基础;四是发挥地理交通优势,项目大多布置在铁路沿线城市,便于生产运输。按照上述原则,如果以当前的四大区域划分来看,“156工程”的布局主要偏重于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实际实施建设的150个工程建设项目中,仅有9个项目布局于东部地区,且只分布在北京与河北。在其他三大区域中,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分别布局37个、48个和56个项目。从城市的角度来看,“156工程”主要分布在中部地区的洛阳、太原、武汉、株洲,西部地区的包头、西安、兰州、成都以及东北地区的哈尔滨、齐齐哈尔、吉林、长春、沈阳、抚顺等城市。

  再来看“156工程”的投资情况,按照现期价格计算,实际实施的150个建设项目的设计总投资为202.22亿元,最终实际完成投资为196.13亿元。相比之下,“一五”计划开始前的1952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也只有679亿元,工业增加值仅为119.8亿元,后者仅为“156工程”实际完成投资额的61.08%。无论是计划投资额还是实际投资额,东部地区都是最低的,占比都不足3%,而中部、西部地区计划和实际投资额均能占到近30%。按照最终实际完成投资来看,辽宁是所有省份中实际获得投资最多的,一个省就占到实际总投资额的1/4(具体为25.88%),接下来是陕西、河南、内蒙古和黑龙江,这四个省份实际获得投资额的占比也都达到8%−11%左右。

  通过对具体城市进行一个案例分析,我们大家可以看到“156工程”对区域经济格局的影响。考虑“一五”计划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并要求在地理空间上相邻(且必须位于同一省份),在此选取“156项”城市中的包头和非“156项”城市中的呼和浩特进行案例分析,对比两者在“156工程”实施后的经济发展、工业增长、要素集聚等方面的差异。以包头为例的原因在于:一是“156工程”中有5个项目布局在内蒙古,且都安排在包头一市;二是包头在新中国成立前以商业贸易为主,并无工业基础,在包头布局的5个项目如今依然得以保存,已发展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按照当时价格计算,5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6.09亿元,实际完成投资15.9亿元。

  “156工程”实施建设之前,包头在1952年的地区生产总值和第二产业增加值分别为0.75亿元和0.1亿元,两项数据都要低于呼和浩特。不仅如此,在新中国成立前夕的1948年,包头仅有5.3万人,远少于呼和浩特的10.3万人。随着项目落地,到1957年包头的地区生产总值和第二产业增加值分别达到2.3亿元和1.43亿元,五年间分别增长了204%和1325%,到2016年包头地区生产总值和工业增加值已经达到3867.63亿元和1586.79亿元。相比之下,呼和浩特虽然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经济发展水平更优,但随后的发展速度却要明显落后于包头。自1955年开始,呼和浩特的地区生产总值始终低于包头,2016年呼和浩特地区生产总值为3173.59亿元。工业发展的对比呈现了同样的趋势,“一五”计划结束的1957年,呼和浩特的第二产业增加值为0.38亿元,远低于包头,并且这种态势一直保持到了现在,2016年呼和浩特工业增加值为679.3亿元,尚不及包头一半。如果以人均GDP来考察经济发展水平,由于“一五”时期的增长大大滞后于包头,1957年呼和浩特的人均GDP只有包头的大约一半,到2016年差距仍未填平,前者只是后者的约3/4左右。

  对于要素集聚而言,“一五”时期包头城镇人口增长了近2倍,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增长最快的一个时期,并且自“156工程”布局至今,包头的城镇人口规模始终领先于呼和浩特。同样,1957−1965年间,包头就业的增幅也要远高于之后的任何一个时期。通过对比可以发现,“156工程”布局后,包头经济发展水平和要素集聚水平都要高于相邻且未布局“156项”工程的呼和浩特。当然,“156工程”是否在这其中发挥了显著作用,仍有待于进行实证检验。

  本文聚焦于“156工程”对于当代中国区域经济的影响及其条件,考虑到数据可得性,实证研究的时间范围为2001−2017年,选择中国28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作为研究对象。基本模型设定如下:

  其中,下标i代表城市,t代表年份。被解释变量developmenti,t代表各样本城市各年度的经济发展水平,解释变量156projecti,t代表识别“156工程”影响的相关指标,Xi,t包括影响当前各城市经济增长和“156工程”布局的相关控制变量。υt为年份固定效应,i为地区固定效应,εi,t为随机扰动项。

  本文尝试识别“156工程”的长期影响,本质是想要反映“156项”城市和非“156项”城市之间在截面上的差距,即由“156工程”的布局所产生的区域分化,而不是同一城市的跨时比较。因此,本文在对计量模型进行回归分析的过程中,首先选择控制年份和省份固定效应。随后,在估计过程中引入变量“全国工业增加值实际增速”,并与代表“156工程”影响的解释变量构成交互项,记作“156工程*全国工业”。这个交互项的经济含义可以理解为,“156项”城市在今天属于老工业基地,其经济发展更易受到工业整体发展环境的影响,尤其是全国层面的工业发展情况,交互项可以考察全国工业发展情况对于“156项”城市经济发展的调节效应,以此对假说2进行验证。最后,为规避“156工程”布局中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本文按照地理邻近且始终属于同一省份的标准将“156项”城市和非“156项”城市进行两两配对,同时要求一组配对中的两个城市在1953年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中统计的人口数量之间的差异不超过10%。也就是说,一组配对中的两个城市不仅在区位、气候、文化等方面相似,在“156工程”布局之前也具有相近的经济发展水平。根据上述标准,最终配对19组38个城市,其中每组包含1个“156项”城市和1个非“156项”城市。

  对于被解释变量经济发展水平,文献中大多选择人均GDP来衡量,但官方公布的国民经济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经常遭到质疑。另一方面,现有研究已经证明了夜间灯光数据(Nighttime Light Data)可以作为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化水平的良好替代性指标。因此,本文选择以各样本城市夜光强度均值作为被解释变量来代表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同时下文仍然报告以人均GDP为被解释变量的估计结果。对于解释变量,本文构建两组指标来识别“156工程”的长期影响:一是用虚拟变量来衡量样本城市在历史上是否布局过至少一个“156工程”项目,也即样本城市是否为“156项”城市;二是各样本城市实际所获得的“156工程”投资额。

  控制变量分为四组:第一组为地理信息,具体变量包括样本城市质心的经度和纬度、平均海拔以及市辖区土地面积,捕捉影响经济发展水平的自然条件和空间格局。第二组控制变量为区位特征,具体变量包括样本城市质心到海岸线的最短地理距离和到所在省省会城市的地理距离。第三组控制变量为行政等级,具体变量包括各样本城市是否为省会城市、是否为副省级城市,以此进一步控制样本城市的行政级别,此处的副省级城市中不包含省会城市。第四组控制变量为经济增长条件,具体变量包括各样本城市的市场潜力,市场潜力不仅是影响经济增长和要素区位选择的重要指标,在解释不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中也具有显著作用;其他控制变量还包括人均物质资本存量、所有制结构、采矿业从业人员数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重;其中,所有制结构以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数占全部从业人员数的比重来代表,以此来控制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的规模对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而在模型中加入采矿业从业人员比重有助于我们控制自然资源禀赋对于经济增长的作用,同时是否邻近矿产资源也是影响“156工程”布局的因素之一。

  对部分控制变量进行说明。市场潜力描述了一个地区潜在市场需求的可获得性,本文测算了各样本城市市场潜力,计算公式为:

  。其中,Yj是第j个样本城市的经济规模,实际计算中采用各城市实际GDP(亿元);djk表示样本城市j与k之间质心的地理距离(公里);

  ,djj表示单个样本城市内部的距离,而areaj表示样本城市j的总面积(平方公里)。

  就人均物质资本存量而言,由于各城市的人均物质资本存量没有公开的统计数据,因此,本文借鉴相关文献对各城市市辖区资本存量以2000年为基期用“永续盘存法”进行估算,计算公式为Ki,t = Ki,t−1(1−δ)+ Ii,t−1/di,t−1。其中,Ki,t为资本存量;δ为折旧率,取值为5%;Ii,t-1为真实资本形成额,以市辖区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来代表,考虑到建设周期,许多投资项目无法在当年生产中发挥作用,因此我们采取滞后一年的处理方法,即以上一年的投资额作为今年的真实资本形成额;di,t-1为固定资产投资价格平减指数,采用各城市所在省的累积价格指数,以2000年为基期。本文使用2000年各城市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余额和流动资产平均余额之和作为工业企业初始资本存量,部分缺失该数据的城市用所在省份的平均值补齐,并根据限额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占非农产业生产总值的比重估计各城市在初始年份,即2000年的非农物质资本存量。

  在实证部分,被解释变量“夜间灯光均值”和“人均GDP”、解释变量“获得的‘156工程’投资额”以及除“是否为省会城市”“是否为副省级城市”“所有制结构”以及“采矿业从业人员数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重”外的其余控制变量均取对数。价格指数以2000年为基期进行标准化,由于缺少城市层面的价格数据,以各样本城市所在省份的价格指数代替。关于数据来源,夜光强度均值来自Chen et al.;“156工程”名单和相关投资金额根据1983年由国家计委发布的《“一五”时期156个重点项目的建设情况》计算整理;其他相关数据根据各年份《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计算得出。

  表2报告了“156工程”长期影响样本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估计结果。面对不同的被解释变量和估计策略,估计结果都表明“156工程”对于经济发展具有长期的显著影响。相比于非“156项”城市,“156项”城市在21世纪的夜光强度均值要平均高出25.6%,而人均GDP则高出9.0%。同时,在“一五”时期获得的“156工程”项目投资额增加一倍,当前的夜光强度均值上升2.3%,人均GDP增加0.8%。表中第(2)和(5)列报告了同时控制年份和城市的双向固定效应模型的估计结果,表明在全国层面工业增加值实际增速较快时,“156工程”对于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的促进作用更大。最后,表中第(3)和(6)列以19组配对城市作为样本,除控制年份和省份固定效应,同时也控制分组固定效应。估计结果表明,在地理邻近且初始发展水平相近的城市中,“156项”城市在当前的夜光强度均值要高出47.7%,而获得的“156工程”项目投资额增加一倍,夜光强度均值则上升3.8%。本文也通过PSM(倾向值匹配)方法进行匹配,结果也表明“156项”城市的夜间灯光均值和人均GDP要高于其他城市,并且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但得到的估计系数要远大于表3中的估计结果,我们在此倾向于报告一个更保守的结果。这是由于,PSM是在全国范围内寻找处理组和控制组之间城市的两两配对,但两个配对的城市可能来源于不同省份,实际上无法克服不同省份的选择性问题,且不能解决“156工程”在一省内部布局的非随机性干扰。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表3中第(3)和(6)列给出的基于一省内部城市配对的估计结果是更为可信的。

  上述估计结果虽然表明“156工程”对于经济发展水平具有显著的长期影响,但还需要进一步检验结论的稳健性。为此,我们将增加以下更加严格的限制条件后再次进行估计,包括去除“156工程”中的资源型项目;去除“156工程”中的改建、扩建、续建项目,仅保留新建项目;同时去除资源型项目和改建、扩建、续建项目带来的影响。在分别加入三个限制条件后,“156工程”对于经济发展在长期中的显著影响依然存在,解释变量的系数与未加入限制条件时基本保持一致,且大部分回归结果都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表明上文所得到的估计结果是稳健的。

  上文证明了“156工程”能够长期促进本地经济增长,这种影响可能来源于“156工程”对要素集聚密度的提升。本文选择构建三组指标来识别样本城市的集聚密度,分别是样本城市每平方公里市辖区面积上的实际GDP、每平方公里市辖区面积上的人口规模、每平方公里市辖区面积上的从业人员总数。被解释变量相关数据来源为各年份《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价格水平以2000年为基期进行标准化,在实证估计中均取对数。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与前文相同。

  表3报告了“156工程”对2001−2017年样本城市集聚密度的影响。估计结果表明,在不同估计策略下,“156工程”对三组代表集聚密度的被解释变量都具有符合理论预期的影响。无论被解释变量如何选择,进入21世纪后,“156项”城市的集聚密度都要明显高于非“156项”城市,并且本地集聚密度随着当年获得的“156工程”投资额的增加而上升。表中第(1)、(3)、(5)列给出了控制年份和省份固定效应时的估计结果,相比较于非“156项”城市,“156项”城市在21世纪的GDP、人口、总就业的集聚密度要高出40%−45%左右,并且在当年获得项目投资额增加一倍,本地的集聚密度将提升4%左右。同时,表中第(2)、(4)、(6)列给出了控制年份和城市的双向固定效应模型的估计结果,表明“156”工程确实能够显著提升总体就业的集聚密度。

  在上述结果基础上,如果同时或分别去除资源型项目和改建、扩建、续建项目后,面对不同的估计策略和被解释变量,“156工程”对于集聚密度的长期影响依然存在,且估计系数并不存在明显差异。

  虽然前文证明了“156工程”依然能够影响当前的经济发展,但在全球化和集聚经济下的现代经济增长与地理区位高度相关,这也是中国经济转型中所表现出来的突出特征。因此,有必要考察“156工程”的长期影响在不同区域中的差异,即影响“156工程”实际效果的条件,同时对假说2进行验证。在现代经济中,一方面,更加靠近海岸线的地区更多地受益于全球化,由此带来城市经济规模高度依赖于到沿海大港口的距离;另一方面,由于拥有大城市的规模经济效应和更现代化的产业结构,省会城市往往在一定区域内的经济发展中处于中心地位,发挥辐射并带动周边地区发展的作用。虽然在基准模型中已经考虑了样本城市的区位特征,但是很有可能“156工程”对于经济发展水平的长期影响在不同区位条件下呈现出差异化的表现。为此,我们仍然按照基准模型将样本城市的区位特征分为两部分,即“到海岸线的最短地理距离”和“到省会城市的地理距离”。

  表4报告了不同区位下“156工程”对经济发展水平的长期影响。结果表明,在全国工业增长较快时,“156工程”对于经济发展水平的长期影响在更加靠近沿海的地区表现得较弱,在内陆地区则更强。可以说,地理区位决定了“156工程”对于不同地区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影响的大小,在不具备开放优势的内陆地区,“156工程”所代表的计划投资对于当代经济增长更为重要。同时,我们也能够正常的看到,在表5的(1)、(3)、(5)和(6)列中,“是否为‘156项’城市*全国工业”和“获得的‘156工程’投资额*全国工业”两者的系数均为负,但因为它们和“到海岸线最短地理距离”的三交叉项系数为正,那么只要与海岸线工程”和全国工业增长的交叉作用就为正。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工业发展在更加靠近沿海的地区对于经济稳步的增长的促进作用更强,而“156工程”对经济增长的长期作用却相反,在越是远离海岸线的地区,当地经济增长越依赖于“156工程”所代表的政府投资行为。

  正如上文所说,内陆和远离中心城市地区的经济发展更加依赖于来自政府的投资行为,那么在区域协调发展的大背景下,为了促进内陆和远离中心城市地区的发展,中央政府提供了优惠政策和补贴,而这些地区也正是“156工程”集中布局的区域。为继续验证假说2,本文实证考察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空间特征。

  其中,被解释变量为城市i在t年获得的人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包括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三部分,其中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按照事前给定的计算公式进行分配,而专项转移支付大多以项目申请的方式来进行,大量被用于支持经济建设。由于在权威统计数据中地级市层面的财政转移支付数据只公布到2009年,此处的研究时间跨度为2001−2009年,价格水平以2000年为基期,且在实证估计中均取对数。

  表5报告了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空间特征的估计结果。首先,可以看出,当被解释变量为人均一般性转移支付时,解释变量和交互项并不显著,这说明“156工程”对于按照给定计算公式进行分配的一般性转移支付的空间分布并不具有显著影响。其次,估计结果也表明,当全国工业增长较快时,无论是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还是其中的专项转移支付,“156项”城市都将获得更多的补贴(“是否为‘156项’城市*全国工业”和“‘156工程’投资额*全国工业”的系数为正)。但是,表中(1)、(2)、(5)和(6)列的结果又清晰说明,当全国工业增长减慢时,位于内陆的“156项”城市,仍然能够获得更多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这些发现表明,中央层面仍然在为几十年前的投资负责,在全国工业发展变缓的时期,内陆的“156工程”对于本地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减弱,但这些地区却能够获得更多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

  全国工业增长较慢时内陆或远离省会的“156项”城市获得更多的专项转移支付,虽然有利于这些“156项”城市继续保持经济增长,但这也是有代价的。从理论上来推断,如果全球化和现代经济的发展更有利于沿海和大城市,而向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就主要是为了促进公平,显示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施政目标。那么,这种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取舍是否存在呢?在此,我们考察了“156工程”对于当前TFP影响的空间差异。

  TFP的计算参考鲁晓东和连玉君的研究,基于Levinsohn-Petrin方法(LP法)计算2001−2013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中的工业企业TFP,因此该部分实证研究的时间为2001−2013年。计算工业企业TFP所用数据来自2001−2013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同时,根据单个企业就业人数占所在城市所有工业企业就业总人数的比重对工业企业TFP进行加权,且在实证估计中均取对数,因此估计结果代表了“156工程”对于所在城市TFP均值的影响。

  表6报告的估计结果表明,无论被解释变量是全部工业企业,还是私营工业企业,当全国工业增长较慢时,“156项”城市的工业TFP水平随着与海岸线距离的增加而下降,这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空间分布正好相反。也就是说,虽然在全国工业增长较慢的时期,内陆的“156项”城市获得了更多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但其TFP水平却较低,这意味着转移支付的实际效果有可能被减弱。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政治经济学问题:考虑到全球化和现代经济发展对于区域经济的冲击,需要更多的对历史上身处内陆的重化工业投资地区进行转移支付,以便减缓社会成本和缩小区域间的差距,但这样的政策选择客观上面临着效率损失的可能。由此,我们证明了上文提出的假说2。

  “156工程”七十余年的历史为我们研究政府重大投资对经济发展的长期效应及其条件提供了独一无二的历史样本。本文基于两个理论假说构建了“156工程”长期影响经济发展及其条件的实证模型,以2001−2017年中国280个城市为研究对象展开分析。本文的主要结论包括:(1)“156工程”确实能够长期持续影响中国经济的空间格局,在21世纪依然能够促进所在城市的经济增长;(2)“156工程”长期影响经济发展的作用机制是建立在有效提升本地经济要素集聚密度的基础之上;(3)越是深入内陆,“156工程”在全国工业增长较快时促进本地经济增长的长期效应就表现得越强,而在全国工业增长较慢时,“156工程”在内陆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则较弱;(4)区位劣势地区的“156工程”所在城市在工业增长较慢时可以通过获得更多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来保证经济增长,但这些城市较低的全要素生产率水平却有可能减弱转移支付促进经济增长的实际效果。除了在控制变量中考虑可能影响“156工程”空间布局的变量,本文还通过去除“156工程”中的资源型项目和改建扩建续建项目、倾向值匹配(PSM)、城市配对等一系列检验来缓解有几率存在的内生性偏误,检验结果表明本文结论稳健。

  作为新中国的缩影,研究“156工程”的长期影响及其条件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中国经济的转型和现实特征。本文研究表明,地理区位是决定“156工程”在当前如何影响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全球化背景下的开放经济和规模经济下的要素集聚已经成为当前中国经济的特征事实,与沿海和大城市之间的距离愈发重要。“156工程”曾经在计划经济时期对于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全球化和现代经济发展的新背景下,“156工程”虽然仍有助于本地经济稳步的增长,但在远离沿海和大城市的地区,这种作用却更多的是依靠投资,而非效率的增长。在远离沿海的地区,“156工程”对本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得到加强,但是其通过增加要素集聚来推动经济稳步的增长的作用却在下降。此时,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给予这些内陆地区更多的支持,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中央政府的责任,但也面临着效率损失的代价。后疫情时代的经济复苏,在通过增加中央转移支付来助力地方经济增长的同时,也要做到因地制宜。从长期看,一方面地理区位较差的地区需要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寻找经济发展新动能,减少对于转移支付的依赖;另一方面,不一样的地区之间需要继续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通过优化现代经济体系下的产业和人口空间布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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