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电子竞技:顶刊译评 女性警员如何带来有利于女性的执法结果?

代表性官僚制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倾向于将公共资源向长期弱势的群体倾斜,以实现社会的公平公正。本文研究警察部门中不同级别女性警官之间积极代表性与消极代表性的互动关系对犯罪逮捕表现的影响。在讨论之前,第一步是要对二者概念进行解释:消极代表性检测了政府所有雇员的人口统计学成分的 区域范围,从而反映了他们所服务的顾客和从所有雇员中所选取出来的人的特点;积极代表性是“迫切要求”其利益和那些被认定为需要代表的人的要求的个体的期望相符合。本文利用2013和2016年两年的执法管理行政统计(LEMAS)和一犯



  代表性官僚制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倾向于将公共资源向长期弱势的群体倾斜,以实现社会的公平公正。本文研究警察部门中不同级别女性警官之间积极代表性与消极代表性的互动关系对犯罪逮捕表现的影响。在讨论之前,第一步是要对二者概念进行解释:消极代表性检测了政府所有雇员的人口统计学成分的 区域范围,从而反映了他们所服务的顾客和从所有雇员中所选取出来的人的特点;积极代表性是“迫切要求”其利益和那些被认定为需要代表的人的要求的个体的期望相符合。本文利用2013和2016年两年的执法管理行政统计(LEMAS)和一犯罪报告(UCR)数据库,经过控制变量法检验了三个假设并最终得出仅改革就业政策以增加女性新警察的数量可能无助于改善女性当事人的积极代表性,中级警官和基层警官的占比之间的交互则对犯逮捕率有积极影响。上层女警司需要警察部门内其他层级女性警察的配合,同样中层和基层的女性警察也需要上层的默许和支持,才可以更好的发挥自身的积极代表性。文章通过实证研究的方法,警察部门中女性的积极代表性更加依赖女性警察消极代表性与积极代表性之间的互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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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nyoung Pyo 公共行政部,韩国天主教大学,韩国京畿道,武川

  Hongseok Lee 公共行政部,纽约州立大学,奥尔巴尼,纽约,美国

  Governance创刊于1988年,是由Wiley-Blackwell和国际政治科学协会(IPSA)的政府结构与组织研究委员会(SOG)联合出版的季刊,2021年的影响因子为3.220,在政治科学的188种期刊中排名43,公共管理的49种刊物中排名16。Governance旨在为行政政治、公共政策、行政和国家组织的理论和实践讨论提供一个论坛。该刊强调对公共政策和管理采取国际或比较方法的同行评审的文章,强调刊登论文都应具有广泛的理论、比较或实践意义。

  一些有关代表性官僚制的文献表明,由于组织性社会化的影响,增加女性官僚特别是在管理层中女性官僚的比例,并不会有利于产生女性当事人期许的政策结果。然而,不同层级间女性官僚的消级代表性及其相互作用怎么样影响有关妇女的政策成果的相关实证研究则数量很少。本文通过一系列分析美国在2013年和2016年之间360个地区的数据,我们得知较高比例的女性警官与一线警监和针对女性的犯罪的逮捕表现呈负相关,而较高比例的女性基层警员与同样犯罪的逮捕表现则并没有显著的相关性。然而,我们注意到在罪行逮捕方面,同时存在街头级别女性警官和中间级别的女性警官比例高的情况,会呈现一个积极的互动效应。这些根据结果得出,在警察组织中不同阶层中增加女性代表将有利于确保代表性官僚制的利好。

  有关代表性官僚制的文献表明,政府机构如果由来自不同人口背景的官僚组成,它将更加有助于那些传统的,由此产生更公平的政策结果。然而,女性在警察组织中的代表人数仍然远远不足;截至2016年,在美国地方警察部门中只有约13%的警察是女性。尽管几起引发高度关注的少数族群居民死亡案件激发了公众关于警察机构中种族和民族多样性需求的广泛讨论,但是警察机构中的性别多样性则鲜有关注。

  在这方面,本研究验证了在警察组织中女性的消极代表性是否关联于警察组织对女性当事人的积极代表性。本研究不仅特别调查了基层女警员的作用,而且也调查了担任警监职位的女警在警察组织内部为案件中的女性当事人争取利益方面的作用。学者们认为,基层官僚机构是代表性官僚机构的主要行为体,因为他们与公众有直接的互动。此外,鉴于监督职位的官僚存在对基层官僚日常工作活动的重大影响,监督职位的官僚也有望在使其组织面对当事人需求具有更强的回应性。有必要注意一下的是,Hong(2021)表示,当在基层警员和上层警官中实现消极代表性时,积极代表性会更为显著。他认为在高层中持续不断的增加少数群体官僚的比例会使少数群体基层官僚能够公开反对歧视性的组织做法。要进一步调查的是,在检查性别相关的积极代表性时,是否也能观察到类似的结果?鉴于现有的关于女性消极代表性和主动代表性之间关系的经验证据与少数族裔代表的情况不一致,检查基层女性官僚与上层女性官僚在积极代表性方面的相互影响特别的重要。本研究旨在通过一定的调查何以增加多个层级中女性代表与促进女性当事人的有利政策结果存在不同的关联,从而为代表性官僚制文献作出贡献。此外,本研究旨在评估当不同层级的女性官僚比例增加时,每个层级上的这些联系是加强还是减弱。

  为此,我们最终选择通过考察警察队伍中的女性警察对性侵犯逮捕表现的影响,来探讨她们在警察队伍中的代表作用。鉴于警方对性侵犯的宽大反应经常受到女性公民的批评,可以认为更严格的性犯罪执法能增加女性对警察队伍的信任,从而改善女性公民与警察之间的关系。

  代表官僚机构被认为可以在向公众分配政府服务和商品方面加强社会公平性。学者们关切基层官僚的代表角色,因为他们通常与公众有最主要和最频繁的接触。在这方面,有代表性的官僚机构文献提供了富有成效的实证证据,证明了拥有更多少数族群的基层官僚机构如何在不同政策领域内产生有利于少数族群当事人的政策结果,警察部门是审视代表官僚机构最常见的考察对象,原因见下:(1)警察经常与不同群体的公众接触,(2)他们在与公众接触时享有较高水平的自由裁量权,(3)他们基于不同尺度的自由裁量权下所做出的决策经常会发生冲突(例如,警察对嫌疑犯使用武力)。有很多文献研究并探讨了关于警察部门的代表性,但这类文献大多分布在在研究警察中种族代表的作用,相对较少的研究调查性别之间消极代表性和积极代表性的联系,且结果往往大相径庭。其中一些研究表明,女性在警察中的代表性越高,针对妇女的犯罪越少,并且处理这些犯罪的执法力度也越大。例如,米勒和西格尔(2019年)研究了来自美国最大的40个大城市的数据并发现,亲密暴力杀人率和非致命的家庭虐待率的下降与女性警察的增加有关。同样地,迈耶和尼科尔森-克罗蒂(2006)调查了美国六十个社区,并指出女性警察的比例与逮捕率呈正相关。

  相对的,也有一些研究表明女性代表的增加与针对女性犯罪的罪犯的逮捕率呈负相关。奥尔德登和乌尔曼(2012)调查了从美国大学收集的个人性逮捕案件。研究结果为,女性警官比男性警官更不可能逮捕犯下性别暴力的罪犯。此外,约翰斯顿和休斯顿(2018)对英格兰和威尔士的警察部队进行了调查;他们发现,高级女警官的数量与因性暴力而被捕的人数呈负相关。这些不一致的发现可能是由于研究对象所属的国家(如美国和英国),分析单位(例如,个别警官与代表机构),以及被动代表的测量(例如,女性警官的占比与女性警官的人数)存在不同。

  除了这些研究结果的差异之外,研究团队还发现这类有关警察部门中性别代表的研究中存在着许多的局限性:首先,研究很少考虑到积极代表性在组织内不一样的等级职位上存在不同的表现。尽管积极代表性更有可能在基层官僚中被观察到,但也不能否处在中级警官发挥积极代表性的可能性——这是因为他们拥有特别大程度的行政裁量权,有权指导机构,并确定组织内部的规则,这些规则最终将影响下级官僚对待少数群体当事人的方式。警监的积极代表性值得实证研究,因为他们同时受到两个互相矛盾的期望的影响,也即“接受少数群体角色”和“接受传统角色”之间的矛盾冲突。

  其次,基于之前关于性别一致性和主管-从属互惠的研究,研究团队期望基层女性官僚能够最终靠支持女性领导人对女性的支持来赋予她们权力。在一些基层官僚对塑造组织价值观和规范方面具备极其重大作用的组织中(如警察部队),领导试图改变传统组织做法往往遭到基层的,这就导致警察部门内部自上而下的改革会更加艰难。这表明,即使女性官僚在领导职位上的比例进行一定程度的增加,如果基层官僚不接受和支持女性当事人,她们帮助女性当事人的决定最终受挫的可能性也很高。

  此外,组织创新相关的研究表明,由来自不同背景的员工组成的组织有利于做出创新的组织决策,因为员工提供了不同的信息来源。来自不同背景的基层官员可以向他们的主管提供关于不同公民群体需求的丰富信息。接触到如此多样化信息来源的上层官僚更有可能接受基层官僚的个性化实践,允许他们做出偏离组织规范的实践决策。

  解决上述研究局限性是必要的,因为这类研究能够促进我们对基于性别的被动和主动表征之间的关系的理解。具体来说,研究不同职级女性的被动和主动代表性之间的关系是值得的,这将使我们认识到相互冲突的期望——“接受少数角色”或“接受传统角色”——对警佐职位的女性警察产生更大的影响。

  女性在美国警察机构的代表比例明显不足。根据美国警察机构统计,截止2016年,地方警察部门的这个比例约为13%;这一数字在近期虽然略有增加,但在过去30年里仍然相对停滞。在管理层的职位上,女警察在警察部队中的消极代表性甚至更为突出。在美国,只有大约10%的中级警官是女性;此外,截至2016年,女性在当地警察局中担任警察局长的比例仅有3%。

  警察部队以男性占主导地位的组织环境影响了警察处理妇女被男性侵害的刑事案件的方式;这一现象的突出例子就存在于性侵犯案件中。研究表明,长期以来,在警察对犯罪的反应中可以一直观察到一种关于的迷思。迷思指的是“将被归咎受害者,同时免除犯的所有责任”,这种对受害者的偏见往往使警察指责性侵犯受害者将不幸带给自己,并对男性性侵犯者宽大处理。

  尽管由于公众对性侵犯的认识不断提高,警察基于迷思的偏见在现代可能没有被明确揭示出来,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对受害者的偏见不再在该领域表现出来。相反,Page(2010)认为,现代出现了对受害者的不同态度,这削弱了一些受害者群体的可信度,如已婚妇女和性工作者提供了警官对某些群体的不信任态度的支持性证据,在调查过程中观察到受害者的情况,并进一步指出,基于迷思(即指责受害者的旧警察态度)更加含蓄。由于长期以男性为主导的组织环境,延续迷思的警察文化在该组织内部被深深制度化,这是我们相信加强性别代表可以改变警察文化,并对性侵犯产生公正的结果的理由之一。

  当前的研究旨在探讨以下两个问题:(1)在不同职位等级上增加女性警察的比例是否能促进执法部门正面回应性暴力案件(对应假设1与假设2);(2)不同职位等级的女警官互动将对执法部门造成什么影响(对应假设3)。

  目前的研究调查了警察部门最重要的执法指标之一:对罪的逮捕表现。逮捕是一种强大的执法工具,它可以让警察有效地应对所报告的犯罪行为。研究表明,女警察对犯罪的女性受害者表示同情,因此会利用她们的自由裁量权来确保嫌疑人受到他们应得的惩罚。鉴于女警官在应对和调查犯罪的过程中具有大量的现场自由裁量权,基层女警官会在逮捕行为中表现的更为明显。这是因为基层官员可以直接对评估法律规定的特定暴力是否构成犯罪性侵犯负责,并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出指控。具体来说,是否决定进行逮捕通常取决于三个条件,包括罪犯可以被指责的程度,罪犯被认为是危险的程度,以及犯罪的支持证据。警官对是否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即犯罪者可以被指责和被认为是危险的程度)的判断是高度自由的。警察的个人信仰和过去的经历会深刻影响他们对嫌疑人是否必须被定罪的决定,以及嫌疑人是否危险到足以立即逮捕的决定;这往往导致他们对不符合他们对“真正的”的信念的犯罪宽大处理。根据女性的生活经历,女性基层警官对犯罪的刻板印象和偏见较少,因此她们并不会在定义“真正的”这件事上多费功夫;相反,她们的自由裁量权将严格回应所有犯罪。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一线监督员(警佐)在推进性犯罪案件并因此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方面也发挥着关键作用,她们可以直接协助下属职员的调查,并以非评判的方式与受害者沟通。此外,一线监督员可以作为第一反应人员和具有较高组织级别的警察监督员之间的联络人,确保适当的沟通和协调,以有效地应对性侵犯案件(国际警察局长协会,2015年)。警监具有更高的组织等级(比如中级或高级管理人员),在处理特定的性侵犯案件中可能没有直接的作用。然而,指挥级别的官员关于指导官员对性侵犯反应的部门政策的决定,以及他们为培训官员提供受害者援助所分配的资源数量,有助于塑造其下属对性侵犯的反应。

  总而言之,基层警官是在应对和调查犯罪和逮捕犯罪嫌疑人方面进行决策的主要参与者,而担任监督职位的警官在塑造其警官处理案件的方式方面也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考虑到这些观点,并基于代表性官僚制理论,我们提出了关于女性警官将如何应对性侵犯案件的假设。我们承认,组织社会化会削弱女性官员为女性受害者辩护的意愿。然而,基层和上层的女性官员在处理性侵犯案件时有自由裁量权,她们的决定和行为显著影响犯罪的逮捕表现。因此,我们假设,加强女性代表将促进女性性侵犯受害者的积极代表:

  假设2:中上层女警察比例较大(比如警佐、中级警察和高级行政人员)的警察部门在逮捕罪犯方面拥有更好的表现。

  除了女性在基层和上层的代表性的独立影响外,我们还研究了基层层面和上层女性警察的比例对逮捕的交互作用。正如前面详细解释的,女性主管和基层官员之间的互动可以产生协同效应,从而进一步帮助女性受害者。在决策权的基础上,领导警察可以形成一种组织氛围,强调认真对待针对女性的犯罪,并按照严格的章程认真对待她们。在逮捕暴力性侵犯者的具体情况下,女领导官员可以强调,这些罪犯必须受到相应的惩罚。此外,女领导官员可以为基层官员提供战略方向,积极寻求证据并帮助逮捕罪犯。当处于领导层的女性官员得到一群愿意缓冲组织社会化(也就是阻碍被动代表向主动代表转变)的基层官员的支持时,她们就可以实现这种政策方向的转变。因此,越多的女性基层警察同情遭受侵犯的女性受害者,领导层女性警官的积极代表功能就越能表现出来。由于警察组织的等级性质,即不同等级之间的角色和组织氛围明显分离,只增加特定级别的女性警官的比例可能不足以显示实现女性受害者的积极代表性。某些级别的女警官可能会担心如果她们试图承担那些偏离男性期望的角色,就缺乏支持,甚至与同级别男性隔离。Hong(2021年)提出了两种方法来帮助少数群体警察克服这种组织压力的影响:一种是通过在少数族裔官员的总比例中达到临界质量,另一种是通过增加警察部门内部各级少数群体官员的比例。他特别指出,在现有的实验证据的支持下,后者在减少组织压力的影响方面更有效。在另一个不同的背景下发现,在女性领导的组织中,女性代表对组织完整性有更大的积极影响,从而为组织内不同阶层之间女性官僚的补充关系提供了证据。这些研究表明,在基层和上层实现性别代表性的警察部门可以培养一个更加亲密的环境,使女警官能够成为积极倡导女性受害者的代理人,这导致我们制定以下假设:

  假设3:当警察部门内部中上层女警官的比例更高时,基层女警官与逮捕之间的正相关关系将得到加强。

  研究分别调查了2013年和2016年两年度内,美国360个地方警察局收集到因罪而被捕的面板数据。本研究的因变量只考虑2013年和2016年两年的逮捕记录,基于本研究自变量的主要来源是执法管理行政统计(LEMAS)数据,在LEMAS中,只有这两年警察部门内各职级女性警察的信息齐全。基于此,研究团队最终选择拥有2013年和2016年LEMAS数据记录以及向统一犯罪报告(UCR)项目报告逮捕记录的警察部门作为最终样本。

  因变量是警察部门对犯罪的执法表现,研究团队以每年在特定警察局被指控犯罪的频率来衡量。因变量的数据来源是从美国联邦调查局(FBI)管理的UCR系统中收集的按犯罪类型划分的被捕者逮捕频率。在计数回归模型中,被捕者的频率将按市镇人口进行标准化;这一部分将在分析方法部分进行更为细致的介绍。下表1涵盖了对当前研究中所有变量的描述性统计数据,其结果表明,罪的逮捕率在所有警察局样本中都存在较大差异,具体而言,2013年其逮捕率在0到29.29范围内波动,2016年在0到16.89之间进行波动。

  本研究采用了四个主要自变量。这些自变量代表了四个不同等级的女性警官的消极代表水平:基层一级警官、一线主管(例如警佐)、中级主管(如队长或助理局长),以及高级行政人员(如警察局局长)。基层警官、警佐和中级警官中的女性消极代表水平是由女性官员在各级官员总数中的百分比来衡量;而对于最高管理者职位上的女性消极代表水平的评估,则通过判断给定的警察局是否有一个女局长,若是,则取一个虚拟变量的值为1。警察性别和级别的数据来自2013年与2016年的LEMAS。

  表1显示,2013年警察部门中样本女性基层警官的平均比例为11.45,但2016年上升至12.03。同期,女警佐的平均比例也从8.13增加到8.66。在最高领导层也观察到女性警官比例的上升趋势;在2013年的样本警察部门中,女性局长的比例约为3%,而在2016年上升到约5%。然而,同期女性中级警官的平均比例从8.36%下降到8.0%。其描述性研究根据结果得出,总体而言,女性警官的比例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加,但这种增长模式在警察部门内各个职级中并不一致。

  参考之前的研究,研究团队在分析中加入了9个控制变量,这些变量可以影响罪的逮捕频率。第一组控制变量包括犯罪率和暴力犯罪率,基于一个推理:当警察的司法管辖区的犯罪或暴力犯罪率更高时,警察部门可能会组织更多的资源用于预防暴力犯罪,包括犯罪。这两个变量是根据2013年和2016年每1万名居民报告给特定警察部门的实际犯罪(暴力和未遂)和向特定警察部门报告的暴力犯罪数量(不包括实际犯罪)来衡量的。这些变量的数据收集自UCR。

  其次,第二组是代表社区特征的5个控制变量:失业率、居民教育水平、家庭收入中位数、人口贫困水平、少数群体居民百分比。研究表明,收入和教育水平相对较低的社区或少数群体居民数量更多的社区可能会有更高的犯罪率和骚乱率,这会反过来影响警察应对犯罪和混乱的方式。衡量这五个变量的数据来自于Census.gov的美国社区调查。

  最后一组则采用了两个代表组织的特征作为控制变量。第一个是警察部队的规模,因为它表明了警察部门应对犯罪的人力资源。它是由宣誓就职的全职警察人数来衡量的。第二是警察部门的教育水平,基于一项研究根据结果得出,成员教育水平较高的部门对受害者没有偏见,因此对性侵犯的女性受害者身份更为敏感。教育水平由新警官的最低教育要求表示;这需要通过一个专门的虚拟变量用以表示新警官是否至少需要学士学位或同等学位。这两个代表组织特征的数据收集自2013-2016年的LEMAS。

  本研究采用了双向固定效应模型作为模型假设:式(1)为基本模型,式(2)为交互模型。固定效应模型是一种广泛用于分析面板数据的方法;该模型使得研究人员得以控制样本中一定时间内未观察到的特征对罪逮捕的影响。然而,考虑到研究团队只使用了2013年和2016年的数据,这将导致固定效应模型估计因果影响的能力有限;这是因为2013年至2016年期间发生的外部事件(例如,旨在提高性侵犯意识的社会运动)无法控制。鉴于这一限制,研究团队谨慎地将数据结果解释为变量之间的关联,而不是因果影响。

  在上述方程中,STit, SGit, IMit和TAit是主要的自变量,分别表示女性基层警察的比例、女警佐、中级警官的比例和女局长的存在。Xit 表示控制变量,ϒt是年固定效应,δi是警察局的固定效应。基于此模型中因变量是由逮捕的计数作为衡量,本模型采用泊松回归进行评估分析。研究团队使用城市人口作为曝暴露变量,这使得研究团队可以在泊松回归中对人均逮捕率进行建模分析。该模型采用稳健标准误。

  为了检验研究结果在不同的预设模型中是否稳健,我们对不同的结果变量测量值进行了进一步的分析。研究团队首先将报告里的案逮捕计数作为因变量(对数值),并进行普通最小二乘(OLS)回归。其次,我们以单个城市为单位的人均逮捕率作为因变量(对数值),并进行OLS回归。

  每个职级女性的代表性对犯罪逮捕率的影响结果见表2的模型1。结果用发生几率比(IRR)表示;IRR小于1表示负影响。表2的模型1显示,女性基层警察这一变量的几率比为1.002,但没有统计学意义。这一发现表明,基层女性警察比例的增加与其对罪的严格回应中所发挥的积极代表性作用无关;这并不支持假设1。而针对担任警佐职位的女性官员的研究,则呈现不同的研究结果。女警佐的发生几率比是负的,在99%的显著水平下具有统计学意义 (IRR =0.993);具体地说,这一根据结果得出,在给定其他量不变时,女警佐比例每一次增加,性侵犯的预期逮捕率就下降0.7%。这表明,警佐职位上的女性代表性与逮捕表现呈负相关。而中级警官中女警官的比例以及女局长的存在与逮捕率并没有显著相关性。这些发现并不支持假设2。

  表2的模型2显示了基层女警官与三个不同层级的女警官的比例对逮捕的交互作用结果。这说明基层女警官与女警佐的比例以及女局长的存在之间的交互作用没有统计学意义。另一方面,基层女警官与中级女警官比例的交互效应与逮捕呈正相关,在95%的显著水平下具有统计学意义。因此,表2中的模型2的结果部分支持了假设3。

  为了检查交互效应的规模,我们评估了不同级别的女性基层警官的比例对逮捕的边际预测效应,并保持其他变量的全局均值。附录表A2的结果显示,当中级女性警官的百分比为0%时,预测的逮捕率随着基层级别女性警官的比例的增加而略有下降;例如,当中级女性警官的比例为0%时,随着女性基层警官的比例从0%上升到60%,预期逮捕率从6.32下降到4.22。另一方面,当中级女性警官的比例等于或大于10%时,预期逮捕率会随着女性基层警官比例的增加而增加;此外,随着基层女性警官和中级女性警官比例的增加,预期逮捕率的增加程度更大。例如,当中级女性警官的比例为10%时,随着女性基层警官的比例从0%上升到60%,预期逮捕率将从5.24上升到7.32。然而,当中级女性警官比例为50%时,根据相同的基层女性警官的比例,预期逮捕率将从4.27上升到66.58。

  图1清楚地显示了基层女性警官的比例与逮捕之间的关联程度和作用方向在中级女性警官不同比例值下如何变化。数据显示,当基中级女性警官的比例为0%时,基层女性警官的比例与逮捕率之间的关系是消极的;当中级女性警官的比例等于或大于10%时,关系变得积极,关联程度增加。总而言之,随着女性警官的总体比例和中级女性警官的比例的增加,增加了警察部门对案实施逮捕的可能性。

  如前一节所述,我们对设置的两种不同的因变量进行了敏感性分析:根据报告中犯罪的数量和城市人口规模计算的逮捕率(结果见附录中的表A3和表A4)。

  图1:基层女警官的比例对预测逮捕的具有条件性的边际效应。当女性基层官员的比例和女性中级警官的百分比都在0%到60%之间并以10%递增时,边际效应可以被估计。竖线%的置信水平。

  总而言之,其结果与主要研究结果在主要自变量的作用方向与显著水平相比没有显著差异,然而,一个值得注意的差异是,在敏感性检测中,女性基层官员的比例与女性领导的存在之间的交互项与逮捕呈负相关,而相同的交互项在前文所述的主要研究结果中没有统计学意义。但是,研究团队认为泊松回归的主要结果更为可靠,因为它更适合分析少见事件的结果,如罪的逮捕。从表1可以看出,2013年,在所有警察部门样本中,平均每1万人中有2.71人因罪被逮捕,2016年为每1万人中逮捕2.5人。此外,相对较多的警察部门报告显示,其没有任何案逮捕记录:这样的警察部门样本在2013年有30个,2在016年有27个。

  基于代表性官僚制相关文献,本研究调查了执法机构各层级梯队的女性代表对性犯罪逮捕表现的影响。此外,我们还检验了基层和上层女性警官的比例的交互作用对性犯罪的逮捕表现的影响。

  首先,我们没有找到假设1的支持证据,假设1预测了女性在基层上的正相关关系;因为调查根据结果得出,女性基层警察的百分比对逮捕率的影响不显著。与此同时,假设2也缺乏确切证据的支持,因为研究结果为,女性一线警官的比例对逮捕率有负面影响。这些发现与之前的几项研究一致,这些研究发现在包括警务在内的几个政策领域,女性代表的消极代表性更加显著。我们的发现为之前的论点提供了实证支持,即在女性代表性方面,积极代表性与消极代表性之间的联系是脆弱的。

  然而,我们得知,基层和上层职位的女性官僚之间的互动可以为女性当事人带来有益的结果。特别是,中级警官和基层警官的百分比之间的互动对逮捕率有积极影响,这部分支持了假设3。这一发现与Hong相似,他认为,同时增加少数群体官员在基层和高层职位上的份额,可以产生“组织文化和氛围的有意义的变化”,由此产生代表性官僚制的预期效果。尽管他们的具体角色可能因警察部门而不一样,但中级主管(例如,低于局长、警官以上的主管)的主要角色涉及决策和沟通。例如,中级监督者可以创建一个组织环境,这个氛围下对性暴力的严格反应是可取的;这能够最终靠制定和更新有关性侵犯反应的内部政策和程序,并确保下属官员不会错误地、毫无根据的判断报告的案件。随着中级女官员的支持增加,基层女警官可能更相信她们对替女性受害者的辩护是合法的;这将使女基层官员能够克服遵守传统组织规范和做法的潜在压力。同样地,女性中级警佐可能也不太害怕遭到男性下属的强烈反对。在得到基层女性官员的全力支持时,试图改变组织架构,帮助女性受害者。

  目前的研究在理论上有助于拓展代表性官僚制文献,因为它不仅探索基层和上层官僚的独立作用,而且探索他们在一个组织内发挥积极代表性的互动作用的重要性。此外,重要的是要考虑别的个人层面的因素,如员工的工作年限,因为研究认为,拥有高任期的员工更愿意承担风险和积极的代表。目前的研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为未来的研究提供潜在的途径。

  首先,目前的研究使用了机构一级的逮捕人数的综合措施,这不允许探索基层或上层级别的个别女警官如何对女性当事人做出决定。未来的研究将使用个人层面的数据来调查影响个别女性官员对代表女性当事人作出主张的倾向或厌恶的具体因素,这将是非常有价值的。在这方面,定性研究揭示了女性高级官员如何克服她们对基于性别的倡导的矛盾期望,并在占主导地位的组织文化中保持良好的地位,这将推动当前的研究结果。第二,如研究设计部分所述,目前的研究只检查了2年(2013年和2016年)的数据;因此,我们没办法控制2014年至2015年期间发生的事件对逮捕的潜在影响。因此,未来的研究应该在更长的时间内研究与我们类似的研究问题,以支持目前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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